《米抱,ㄩㄇ?》#10:👻(的不可愛部分)
請先看上上篇 #08:👻(的可愛部分),再接續這篇!

《米抱,ㄩㄇ?》#10:👻(的不可愛部分)
可愛鬼還是可愛鬼時,我們偶爾心血來潮,聊到半夜三四點。某個冬日,吵著好想吃宵夜喔。就快要日出了,他乾脆問我,敢不敢吃早餐啊。我們家距離大概十三公里。那是十八九歲才有的奢侈,整晚撐著眼皮沒睡,就只為了跟一個喜歡的對象吃美而美。
捷運還沒營業,學生時代也窮,他騎ubike騎了快一個小時來找我。在我家樓下,吃了一頓昏昏沈沈的早餐。天也灰濛濛的,冷天嚼著半夢半醒的蛋餅,眼睛睜不開。他開玩笑地說:「你家好遠,下次不來了。」
有一段時間,他也真的再也沒有來,生活忽然往不同的方向去。直到幾年後,那封成為鬼的訊息開始,重新接上線。
李明明還是李,可是好像小情小愛的曖昧不再滿足。之前我們聊的是幹話,到後來,聊的不同的幹話。是擦邊的色,有意的調情,一點都可愛。不管聊什麼他都會默默引導到警戒部分,從一件再普通不過的小事,繞到身體。一句玩笑也能糾纏到床上關係。那些話故意留了一條縫,讓人可以假裝什麼都沒發生,也可以順著那條縫,一點一點往裡面走。
錯過的那些年,我們重新認識彼此的方式,已經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。從敢不敢吃早餐,變成敢不敢接吻、敢不敢脫衣服,卻從來沒有敢不敢在一起。
李一開始便暗示他想打的是戀愛砲,我第一次聽到什麼叫戀愛砲,放在現在,大概就是situationship。
年紀還輕,模模糊糊地認為,可能打了就會戀愛吧。於是,就算當他第一次用手指撫過背脊,我的身體都在不可控制的、強烈的顫抖,我們還是會約下一次跟下下一次。李是個聰明的人,自始至終,他皆保持著一種清淡的態度。知道界線在哪裡,所以永遠停在那條線以前;可他又有辦法讓你覺得,只要再往前勾一點,就會得到什麼。
他也知道我怕,因此把這一切變得像在玩電玩遊戲,每見一次面都破一個關卡,第一次是牽手,第二次是解開一顆釦,第三次是他脫掉上衣,第四次才是接吻。
他再也不騎ubike,直接叫uber直搗我家。想起友人跟我抱怨過男人,「有車有什麼用,反正載你到天涯海角還不是為了打砲。」十三公里因為打砲而變得不再遙遠,也不再是為了一頓早餐而來。
過了很多年,仍在想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?之前不是在教室後頭喝熱可可嗎?一起翹課看海嗎?高三做了布丁給朋友們吃,特別留了一顆給他,他午休溜來我們班,兩人斜靠在欄杆上,望向中庭,刻意壓低的輕語散在走廊的風中,裙擺被吹起,他挖著鮮奶布丁,全校除了我們之外都安靜地睡著。
現在怎麼變成在我家社區的陰暗樓梯間,悄聲問我要不要幫他口交?
後來我們就止於這裡之前,玩一些幼稚的成人遊戲,朋友笑稱那是「三分之一套」。我一直沒有脫掉褲子,他也沒有。直到他那天心血來潮,問,怎麼樣,要不要看哈利波特馬拉松。
他曾去環球影城買了一個哈利波特小吊飾,耍酷地丟給我說送我。我們會天馬行空地聊哈利波特,仍可以記得他最喜歡的角色。他說,萬聖節時的環球,所有工作人員都扮成鬼,很刺激,在路上嚇人。下次社遊一起去啊。承諾當然從來沒有兌現,倒是在小旅館的房間裡看了一集哈利波特,我們很很守規則地坐躺在床的兩側,中間隔著一點小小的距離,分食著一碗小小的泡麵,螢幕播著小哈利戴上分類帽。
第一集安安靜靜地播完,哈利在火車上跟海格道別時我還紅了眼。Netflix自動播了第二集,主角群們都還沒進入霍格華茲,李的手就無聲地伸過來。不知道是不是該慶幸我們有撐過第一集。
那是一間很普通的商務旅館,卻沒有窗戶,被無盡無邊的黑夜吞噬著。我盯著地板上髒血色的地毯,思考哪一步出了錯。儘管我的赴約已經是某種程度上的答應,可是當我看著他把電視關掉,昏暗的燈光灑在柔軟的床上,幾乎被黑暗影子遮住五官,已經全然陌生的李,不敢確定跟那個十八歲凌晨騎一個小時腳踏車陪我去吃蛋餅的男孩,是不是同一個人?
他一點一點的侵蝕,跟之前的吻不一樣,多了一些攻擊性,空氣中充滿鹹濕的曖昧。身體已經不再恐懼或顫抖,卻彷彿不再是自己的身體。他說,他有帶保險套來。我沒有回答,從他混濁的瞳孔裡看見自己,很想問我們到底在做什麼。
但從頭到尾,我都沒有開口詢問我們是什麼關係,大概是逃避不想聽的答案。
最後還是沒有做,我說下次吧。他沒有逼我,只是嘆氣,打開電視,繼續看哈利波特2,但我們始終沒有看完,也始終沒有下次。
從沒有光的房間走出來時,有一種殘活下來的感覺。兩人沒有牽手,畢竟是只能活在暗處裡的關係。我望向他,大太陽刺傷眼眸,忽然有想哭的衝動。
再也沒有回他的訊息。從那天起,好幾次社團聚會我都躲掉,總共躲了四年。總是說工作太忙。只有一次,以為我準備好了,正要赴約時,在家門口,想起上次見面時的模樣,傳訊息說有事情不去了。
直到薑母鴨那天之後第一次重逢,後來隔幾個月,因為有社團同學要出國唸書,所有人又再聚。我看見李的時候,沒什麼巨大的波瀾,心裡卻感覺有點殘破,好像身體某塊東西曾掉落在他那裡,他還沒還我,現在找不回來了。
我知道我那天很漂亮,而他因為工作忙碌十分滄桑狼狽,至少在這場重逢裡,是我贏了——隨後馬上對於這種阿Q式的勝利,感到不勝唏噓,因為我知道他毫不在乎我是否美麗(套一句失戀三十三天的女主角要去參加前任婚禮時被罵的台詞:「不管你明天穿什麼,都不會引起他的注意,就算你明天喝多了,脫個乾淨,只剩一個黑色吊帶襪滿場亂跑,給你披上大衣的人也不會是他。」)聚會草率地結束,看入他的眼睛跟他道別,他望進來後的一秒後,卻心虛地撇開。
騎車離開後,心情低落地在台北騎了幾圈,有些蒼涼。當等待著一個漫長的、90秒的紅燈,思緒飄到從15歲以來的種種;想起18歲生日時去看的那片海,19歲生日,在不同的大學。生日前一天,他還是來我們學校找我。學校附近很荒涼,逛完夜市之後便沒地方可去,只能比賽誰騎腳踏車騎得快,輸的人要請客,我們氣喘吁吁地回到學校已是半夜,我住女宿,他上不來。最後一起趴在髒兮兮的交誼廳桌子上朦朦朧朧睡著了。凌晨六點多,被陽光刺醒,看著熟睡的他。那時候的李,總是有很多奇怪的想法,有說不完的話。就算生日那天什麼都沒做就是在交誼廳打牌睡覺,也很好玩。想起他曾經那麼可愛,好像連他後來那些不可愛的地方,也都被那段時間染上了一些可愛,所以才在他變成鬼魂時這麼的憂傷。
90秒足夠懷念一段青春,綠燈亮起,重新催動油門,那天風很黏,吹到臉上時,眼睛忽然睜不開。
居然10篇了!感謝大家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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